石柱自治县翻译案例---新译通翻译网
石柱自治县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部、长江南岸、三峡库区腹心地带,地处东经107度59分至108度34分,北纬29度39分至30度32分之间,是三峡库区惟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。东接湖北省利川市,南邻彭水县,西南靠丰都县,西北连忠县,北与万州区接壤。全县幅员面积3012.51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3万公顷,森林面积11.53万公顷。石柱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,七曜山、方斗山两大山脉平行排列斜贯全境,形成两道天然屏障,横亘南北,形成“两山夹一槽”的特殊地貌。地势东南高,西北低,呈起伏状下降。最高海拔1934.1米,最低海拔119米。境内以中山、低山为主,兼有山原、丘陵,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雨水充沛。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长江南岸重庆市中部,是集“老、少、穷、山、淹”五位于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。东靠湖北省利川市,南依彭水县,西南连丰都县,西北连忠县,北与万县市接壤。总幅员面积3012.5平方公里。全县地处巫山、大娄山中山区,呈“两山夹一槽”的主要地貌特征,最高海拔1934米,最低海拔118米,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温和多雨,四季分明,全县辖8个区,58个乡(镇),496个村。1996年底总人口48.39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43.16万人,以上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0.9%,有耕地面积45.29万亩,草坡面积72.79万亩。长江沿县境西北端流过,有37公里江岸线,被三峡库区淹没面积达10.2平方公里,动态移民1.3万人。全县交通便利,公路通车里程1110公里,国道318线穿境而过,与重庆、武汉等沿江大中城市相连。已开通1.1万门程控电话和移动通汛,实现国内国际电话直拨,已建成2.4万千瓦水力发电体系,石柱至丰都的110千伏输变电线路与涪陵、重庆电网相连,电力充足。
境内土地肥沃,植被繁茂,资源丰富,森林覆盖率达42.3%,有水杉、银杏等珍稀植
物,是全国有名的“长毛兔之乡”,“黄连之乡”。现圈存长毛兔240万只,常年产毛1200吨;在地黄连1.5万亩,常年产量800吨,占全国总产量的45%以上。全县粮食、烤烟、长毛兔、蚕桑、林业、药材、生猪、菜牛、莼菜、香菇等商品生产基地已经形成。烟草、丝绸、食品、矿产品、轻纺等支柱工业已经形成体系。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。199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9.8亿元,财政收入8979万元,粮食总产量2.8亿公斤,农民人均纯收人1090元。
唐武德二年(619)分浦州(今万州区)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,隶临州(今忠县),为石柱建县之始。南宋建炎三年(1129),于南宾县水车坝设石砫安抚司,节制九溪十八峒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石砫宣抚司,始设土司。十四年(1381)撤南宾县,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,其余县地归土司管辖,成为一个政区,隶重庆卫。天启元年(1621)升为石宣慰司,隶夔州府(今奉节)。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土归流,置石砫厅,直隶四川省。民国二年(1913)改为石砫县。二十四年(1935)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三十七年(1948)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49年11月19日石
砫解放,成立县人民政府,隶属涪陵专区。1959年6月16日,国务院批准改为石柱县。1983年11月13日,国务院批准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。1988年5月18日,国务院批准石柱县从涪陵地区划归黔江地区管辖。1997年6月18日,重庆直辖市成立,石柱县随黔江地区成建制划归重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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