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视剧本翻译案例---新译通公司
电视剧本
以文字形式表现未来剧目内容的一种文学式样,又称为“电视文学本”,是所有电视节目文学基础。其优劣取决于作者的素养及对电视节目特性的熟悉程度。属于电视文学创作范畴。在电视界大都出于编剧或编辑之手。它是电视节目制作的第一步。是根据各类节目题材、体裁、风格、式样而为其专门撰写的文字性的“结构框架”。电视剧本包括成型的各种文本,如电视剧剧本、电视译制片台本、电视专题片剧本、电视分镜头本,电视广告片剧本;也有一些不定型的文本,象新闻特定计划,电视情话脚本等。
电视剧本的创作过程与电影剧本相仿,大的方面与小说创作相似,同样需要丰富的生活根基和写作技巧。其表述与结构,则要求精练严谨,要有很强的视觉形象感。电视剧本为导演、摄、录、美等创作部门提供最初的想象。完美的电视文学艺术本,能让人象是在观赏一组组活动画面,可以激发起他们丰富的想象和创作激情。是电视艺术创作的基础。
(一)文学剧本的写作格式
文学剧本是电视剧的基础,由剧作者完成,是未来电视剧的框架,对未来电视剧的主题、人物、情节、结构以及风格等作出明确规定。
就篇幅而言,一般情况下每集电视剧的长度加上片头片尾播映时间大约五十分钟,写成剧本大约一万五千字到两万字之间,包含的场景多则七十到一百以上,少则十几个乃至几个场景。也有较长的,如最近播映的韩国电视连续剧《爱情是什么》,每集长度达九十分钟以上。有些系列短剧,每集长度不过二十多分钟,写成剧本也不过六七千字左右。
在对剧本的要求上,剧作者与导演视角总是有所区别,剧作者往往有较强的表现欲望,希望剧本有更强的文学性和可读性,导演看重的是可拍性,注重剧本的情节和结构,讲究视觉效果,其文学色彩在拍摄中往往会被剥离开去,剧作者与导演对剧本的不同要求,也就形成了两种文学剧本样式,一种偏重文学性,另一种则偏重镜头感。
1、偏重文学性的剧本 特点: (1)剧本不但是可供拍摄的(习惯上称为“可拍性”),而且也很注意文字语言的修辞和文采。它既为导演拍摄提供了基础,又能成为一种普通读者阅读的文字读物。
(2)往往以场景的时空变化来划分剧本的文字段落,但不在每次时空转换的时候标明时间、地点之类,而是通过对情节的描述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。
(3)不对拍摄技术作明确的规定(比如注明什么“特写”、“推”、“淡出”之类),而是通过对艺术形象的直接描写把内容暗示出来。
2、偏重于镜头的剧本 特点: (1)编剧把提供导演拍摄作为自己唯一的责任和目的,并不准备使自己的剧本成为一种文字读物。因此,多采用对动作或画面的直接白描,不追求文采,无可读性。
(2)以场景(有时甚至细致到以镜头)来划分文字的自然段落。在每段之首专用一行文字标明场(或镜)号,场面发生的地点、时间等等。
(3)经常明确地从技术上规定拍摄的方法,甚至详细地对摄制组的其他创作人员(导、演、摄、录、美——)也作出许多的较为具体的指示。
(二)分镜头剧本写作格式
亦称导演剧本或导演台本,是导演案头工作的集中表现,是将电视剧的文学内容分切成一系列可以摄制的镜头的一种剧本。
导演对文学剧本进行分析、研究以后,将未来电视剧中准备塑造的声画结合的形象,通过分镜头的方式诉诸文字,就成为分镜头剧本。内容包括镜头号、景别、摄法、画面内容、台词、音乐、音响效果、镜头长度等项目。分镜头剧本是导演对电视剧全面设计和构思的篮图,是摄制组统一创作思想,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,它有利于保证摄制工作的计划性。
我们把[示例二]改写成分镜头剧本,从中体验一下两种剧本的不同差异,也可看出编剧与导演不同的视角。
(三)完成台本
完成台本被称为镜头纪录本。是在整部影片拍完后,由场记完成的工作。任务是把拍成并定了稿的影片中一切技术、艺术内容,原原本本地纪录下来,并详细写明每个镜头的英尺数。它的格式与分镜头剧本基本相同,但对场景只作简略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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